污水處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2021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是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規定了農田灌溉水質要求、監測與分析方法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于以地表水、地下水作為農田灌溉水源的水質監督管理。城鎮污水(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除外)以及未綜合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農產品加工廢水和農村生活污水進入農田灌溉渠道,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按該標準進行監督管理。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于1985年首次發布,1992年和2005年分別進行了2次修訂,《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為第3次修訂。
修訂背景
由于中國南方因水質性缺水和北方因資源性缺水等原因,進行的污水灌溉造成了農田土壤環境、農產品安全及人體健康的風險;中國典型區域農田灌溉水的水質質量狀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再生后用于農田灌溉產生的潛在環境風險;南方和北方農田灌溉水源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水質的問題,為了保障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如何系統考慮中國當前常規灌溉水源和污水處理后的再生水灌溉水源,以符合中國農業農村的實際情況,有必要通過修訂完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及強化監管實施,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和農產品安全提供保障。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農田灌溉水質監管,保障耕地、地下水和農產品安全,修訂了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
編制進程
資料分析
編制組對收集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研究文獻以及監測數據等資料進行了系統分析。主要包括:對南方因水質性缺水和北方因資源性缺水等開展的污水灌溉,造成的農田土壤環境、農產品安全及人體健康風險等;中國典型區域農田灌溉用水的水質狀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再生后用于農田灌溉的潛在環境風險;南方和北方農田灌溉水源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情況和水質。初步確定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的關鍵問題和基本思路,包括適用范圍、增加控制項目以及監督管理等內容。
編制開題論證報告和標準修訂草案
編制《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開題論證報告,并初步征求了中國農業大學、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田灌溉研究所、湖南省農業科學院等相關單位的意見。召開多次會議,在編制組內外對《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初步修訂進行了詳細討論,形成開題論證報告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草案。四是通過開題論證。2020年3月5日,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開題論證技術審查會。來自農業農村部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湖南省農業科學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田灌溉研究所等有關單位專家對開題報告及《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草案進行了審閱論證。專家一致同意通過《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的開題論證,并提出重點關注和論證的問題建議。
征求部內相關司局意見
2020年4月,完成《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初稿)及編制說明,征求生態環境部部內相關司局意見。5月10日,就部內司局提出的問題和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研究討論,問題主要集中在標準選擇控制項目的確定、監測分析方法、標準適用范圍等方面。會后根據專家意見對《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編制征求意見稿并通過技術審查
2020年6月5日,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的技術審查會。會議邀請生態環境部科技委、農業農村部環境監測總站、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北京林業大學等有關單位組成專家組。會議聽取了主要技術內容、編制過程的匯報,并一致同意通過技術審查。針對專家提出的問題與建議,編制組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討論分析,并補充相關資料,多次討論修改,形成《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
標準計劃
2020年8月3日,國家標準計劃《農田灌溉水質標準》(20201919-Q-467)下達,項目周期18個月,由467(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提出并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9日,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由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批準。
2021年4月30日,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7月1日,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實施。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3]
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修訂的主要內容:
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
更新了規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農田灌溉用水、水田作物和旱地作物等術語與定義;
增加了總鎳、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基苯、甲苯、二甲苯、異丙苯、苯胺等9項農田灌溉水質選擇控制項目限值;
修改了對農田灌溉水質的監測要求;
增加了標準的實施與監督規定。
污水處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2021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是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規定了農田灌溉水質要求、監測與分析方法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于以地表水、地下水作為農田灌溉水源的水質監督管理。城鎮污水(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除外)以及未綜合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農產品加工廢水和農村生活污水進入農田灌溉渠道,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按該標準進行監督管理。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于1985年首次發布,1992年和2005年分別進行了2次修訂,《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為第3次修訂。
修訂背景
由于中國南方因水質性缺水和北方因資源性缺水等原因,進行的污水灌溉造成了農田土壤環境、農產品安全及人體健康的風險;中國典型區域農田灌溉水的水質質量狀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再生后用于農田灌溉產生的潛在環境風險;南方和北方農田灌溉水源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水質的問題,為了保障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如何系統考慮中國當前常規灌溉水源和污水處理后的再生水灌溉水源,以符合中國農業農村的實際情況,有必要通過修訂完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及強化監管實施,為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和農產品安全提供保障。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農田灌溉水質監管,保障耕地、地下水和農產品安全,修訂了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
編制進程
資料分析
編制組對收集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研究文獻以及監測數據等資料進行了系統分析。主要包括:對南方因水質性缺水和北方因資源性缺水等開展的污水灌溉,造成的農田土壤環境、農產品安全及人體健康風險等;中國典型區域農田灌溉用水的水質狀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再生后用于農田灌溉的潛在環境風險;南方和北方農田灌溉水源的實際情況,尤其是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情況和水質。初步確定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的關鍵問題和基本思路,包括適用范圍、增加控制項目以及監督管理等內容。
編制開題論證報告和標準修訂草案
編制《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開題論證報告,并初步征求了中國農業大學、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田灌溉研究所、湖南省農業科學院等相關單位的意見。召開多次會議,在編制組內外對《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初步修訂進行了詳細討論,形成開題論證報告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草案。四是通過開題論證。2020年3月5日,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開題論證技術審查會。來自農業農村部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湖南省農業科學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田灌溉研究所等有關單位專家對開題報告及《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草案進行了審閱論證。專家一致同意通過《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的開題論證,并提出重點關注和論證的問題建議。
征求部內相關司局意見
2020年4月,完成《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初稿)及編制說明,征求生態環境部部內相關司局意見。5月10日,就部內司局提出的問題和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研究討論,問題主要集中在標準選擇控制項目的確定、監測分析方法、標準適用范圍等方面。會后根據專家意見對《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編制征求意見稿并通過技術審查
2020年6月5日,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修訂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的技術審查會。會議邀請生態環境部科技委、農業農村部環境監測總站、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北京林業大學等有關單位組成專家組。會議聽取了主要技術內容、編制過程的匯報,并一致同意通過技術審查。針對專家提出的問題與建議,編制組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討論分析,并補充相關資料,多次討論修改,形成《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
標準計劃
2020年8月3日,國家標準計劃《農田灌溉水質標準》(20201919-Q-467)下達,項目周期18個月,由467(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提出并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9日,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由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批準。
2021年4月30日,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7月1日,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實施。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3]
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修訂的主要內容:
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
更新了規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農田灌溉用水、水田作物和旱地作物等術語與定義;
增加了總鎳、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硝基苯、甲苯、二甲苯、異丙苯、苯胺等9項農田灌溉水質選擇控制項目限值;
修改了對農田灌溉水質的監測要求;
增加了標準的實施與監督規定。
山東水木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污水處理設備的源頭生產廠家,在污水處理方面有著多年實踐經驗,我們的設備質量過關,技術先進,售后服務完善,深受客戶歡迎。我們是直接生產廠家,所有設備出廠價銷售,省去中間環節,一件也批發,直接讓利。我們根據每個客戶的情況因地制宜,提供合理的現場規劃布局,節省占地面積,設備自動化程度高,采用專業合理工藝,嚴格控制設備投資成本及后期的運行成本。我們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全國內均可上門安裝調試,對用戶進行免費的技術及日常保養培訓。設備出廠一年免保,終身維護。我公司在全國各地均有污水處理的成功案例,實踐經驗豐富,所生產的設備包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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